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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工部  发布时间: 2020-09-11  浏览次数: 290

 

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助人育人功效,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规划,确定申请岗位。

一、岗位设立

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用工计划(原则上不超过上学年各单位用工人数),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报表》(附件2)。如有临时用工,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临时性岗位申请》(附件3),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确定岗位。具体上报时间为2020917日之前。

二、岗位要求

(一)用工单位设立的岗位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产生冲突;

(二)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三)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四)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用工期间学生个人及办公场所防护。

三、录用原则和要求

(一)申请上岗的同学必须品质好、敬业精神强,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考虑;

(二)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三)用工单位应根据用工需要、学生个人自愿、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的原则录用;

(四)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用工单位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勤工助学的学生。

四、岗位管理

确定后的勤工助学学生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附件4)并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岗学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学生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短期培训和教育,尤其做好用工期间的疫情防控。用工期间,用工单位如换人或增减岗位都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劳酬审核与发放 

(一)固定岗位劳酬标准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实际上岗情况执行。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办公场所人员聚集,保证学生充足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助岗助管岗位每人每月最多工作时长均不得超过20小时,劳动岗位每人每月最多工作时长均不得超过12小时。

(二)用工单位须对岗位学生认真做好考勤,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5)。根据上岗情况每两个月核算工资,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发放统计表》(附件6),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911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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