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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3-24  浏览次数: 9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将在全校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集时间

2016323日—41

三、作品提交要求与流程

(一)征文作品要求:

1.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题材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中心明确,主题突出,无不良词汇;

3.鼓励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4.作品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题目-联系方式;

5.打印版须有封面,封面内容为:文章题目、姓名、学院、班级、电话;

6.文章标题采用黑体二号字,姓名为仿宋四号字位于文章右上,正文为宋体四号字,行间距固定值28磅,首行缩进2字符;

7.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承担相应责任,参赛者需填写《原创作品真实性保证书》和作品一并上交。

(二)视频作品要求:

1.以“让梦想点亮芳华”为主题,题目不限;

2.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3.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或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联系方式。

5.参赛视频必须保证原创性;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承担相应责任,参赛者需填写《原创作品真实性保证书》和作品一并上交。

(三)作品提交流程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负责人将征集作品汇总后,以学院或学生组织为单位统一提交作品,其中征文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投稿邮箱zzuliqyqn@163.com,视频作品以光盘形式交至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四、作品评审与奖励

1.奖项设置

征文和视频作品一等奖各设3名,二等奖各设5名,三等奖各设10名,优秀奖各设10,最佳人气奖各设3名。

其中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

2.评选办法

1)初评(42--45日):作品征集汇总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将组织评审专家和老师从选题、意义等方面综合对参赛征文、视频作品进行初审。初审采用10分制计分办法,各推选出20篇优秀作品,参加复评。

2)复评(46日—410日):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对初评推选出20篇优秀作品进行公众投票,投票以1分制计算计入总成绩,最终以11分制计分办法确定获奖作品一、二、三等奖,最佳人气奖通过网络媒体投票结果以1分制计分办法产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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